建設單位 | 陜西紅旗民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鎮安分公司 | 地理位置 | 商洛鎮安縣 | ||||
項目名稱 | 易地搬遷項目 | 聯系人 | 陳宏 | ||||
項目類別 |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報告完成時間 | 2018.5.15 | ||||
項目簡介 | |||||||
紅旗民爆始建于1965年,總部位于寶雞市,是國內較早從事工業炸藥生產的國有控股公司,具有炸藥產能11.2萬噸/年,其中乳化炸藥7.2萬噸、現場混裝3萬噸、改性銨油炸藥1萬噸,擁有5個炸藥生產經營公司,2個工程爆破公司,1個海外事業部,1個省級技術研發中心和1個民爆器材經營公司。 陜西紅旗民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鎮安分公司(本報告中簡稱“企業”)成立于2007年,原有生產線位于陜西省商洛市鎮安縣永樂街道辦事處茨溝,成品庫房地處鎮安縣永樂街道辦事處午峪金花村四組牛圈溝,核準生產能力為年產改性銨油炸藥10000噸。 紅旗民爆鎮安分公司原有改性銨油炸藥生產線已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但在自動化、信息化等方面與《關于民用爆炸物品行業技術進步的指導意見》(工信部安(2010)227號)存在一定差距,企業原計劃在原有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但該生產線廠址處于鎮安縣政府重點項目“興隆·唐遺址公園”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因此提出陜西紅旗民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鎮安分公司易地搬遷項目(本報告中簡稱“本項目”),企業原有生產線于2016年全部拆除。 陜西紅旗民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鎮安分公司易地搬遷項目為新建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鎮安縣永樂街道辦事處王家坪張家灣山梁,建設投資5177.2萬元(其中含1010萬元政府配套資金),生產規模:年產12000噸改性銨油炸藥。 | |||||||
現場調查人員 | 魏博、趙登育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7.10.24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陳宏 | ||
現場采樣人員 | 成星星、成茂盛 | 現場采樣時間 | 2017.11.1-3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陳宏 | ||
檢測人員 | 楊瓊、李煥、武潔梅 | 檢測時間 | 2017.11.01-08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噪聲、高溫、甲醇、木粉塵、矽塵、其他粉塵、二氧化氮等。 | ||||||
檢測結果 | 裝卸工裝卸工位人工卸料工程中粉末狀木粉塵易造成二次揚塵,導致超標,其余均未超出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及建議 | 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1、補充措施 ⑴應在鍋爐房日用油箱周圍設置泄險溝(堰)。 ⑵本項目鍋爐房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毒且易燃的甲醇,應將鍋爐房檢測報警裝置與事故通風設施進行聯鎖。 ⑶甲醇蒸汽密度較空氣重,檢測報警器探頭應低于可能的泄漏點設置,根據規范要求鍋爐房可燃氣體檢測器探頭離地面0.3m-0.6m處安裝。 ⑷建議油相間化油槽頂部頂吸排風罩增大傘形罩尺寸,改善排風效果。 ⑸在廠區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根據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第十六條,“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卡。”本項目主要涉及可引起急性中毒的甲醇和致癌物質木粉塵,應在鍋爐房設置甲醇告知卡,在木粉加工工房投料口處設置木粉塵告知卡。 ⑹完善廠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設置。 2、建議 ⑴按照《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要求,應設置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⑵企業應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并按要求實施。 ⑶完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的制定,重點針對鍋爐房甲醇卸料作業、木粉加工工房木粉投料作業、性能試驗塔及準備間的殉爆試驗和試驗完成進入塔內作業等環節制定詳細的職業衛生操作規程,重點監管。 ⑷本項目沿用原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議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較原有生產線的變化,對各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修訂及細化。 ⑸項目建成后企業應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48號)規定,向相關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的申報。 ⑹本項目職業病事故應急預案應按照本項目實際進行細化、修訂,并制定針對突發甲醇泄漏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 ⑺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文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⑻按要求進行職工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應避免人員漏檢和項目漏檢,同時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通過審查 | ||||||